派出所民警2021年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自查报告
姓名xxx,男,1990年5月出生,x省x市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5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市xx派出所民警。
根据《x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积极参加市局以及本所组织各类集体学习,期间参加了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红色教育、观看了教育片等,组织生活会前进行了谈心恋话,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了意见建议,深刻查找了自身问题并进行了思想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根据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有关安排,围绕“六大顽瘴痼疾”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本人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对有关具体要求基本了解,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没有“三个规定”所述情形。在我所参与的部分执法案件中,也有亲朋好友向我私下了解情况、打探案情,我都委婉拒绝,没有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更没有帮助说情、打招呼。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深刻反思,本人虽然没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具体情形,但存在重视不够、警惕性不高、态度不严肃等问题,认为自己是普通民警,日常办理案件就是一个“配角”,主不了大事。经过剖析,其实并不自己觉悟有多高,而是没有机会,有时看到别人有违规情况,没出事,还能得到一定好处、积累人脉,思想上也产生过“邪念”。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经过次教育整顿,进一步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如果不提高警惕,彻底改掉这种错误想法,今后可能被“糖衣炮弹”攻破。
二、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本人能够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也没有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妻子在xx学校幼儿园担任教师,无经商活动,有一个儿子未成年。父母及岳父母均退休在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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