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全方位服务农村党员和群众,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关于“河洛党建计划”巩固提升年的实施意见》(洛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尤其是贫困村六项基本建设推动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栾办〔2017〕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县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结合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提升等,逐步实现全县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配置、统一环境,使全县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总体上达到“资源统筹、功能完备、制度规范、布局合理、作用发挥”的目标,逐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让服务成为农村党支部的鲜明主题。20XX年6月底前,实现贫困村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9月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
二、功能定位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是农村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综合窗口,是融党员活动、群众议事、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主要阵地。
三、参考标准
(一)统一标识
1.名称。主楼楼顶中间设置“××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前面设置党徽图案,大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原则上单字不小于80cm×80cm),并用红色LED灯带描边,保证夜晚常亮。
2.门牌。党群服务中心大院门口统一悬挂两块牌子:中共××乡镇××村支部委员会、××乡镇××村村民委员会。
(二)统一外观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院墙及建筑墙颜色要以白色、灰色、黄色等色调为主,要结合实际,坚持与周围建筑、村落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做到颜色不杂乱,整体严肃庄重。
(三)按照“1+9+X”标准统一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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