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成效报告
全国ZF队伍JYZD工作开展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民意导向,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发挥组织查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效力,强化组织保障合力,动真碰硬,治建同步,收到实效。现将我院“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公布如下: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ZF队伍JYZD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J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XX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XX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XX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XX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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