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全区各类小学拟招收一年级新生4830人。
(二)初中:全区各类初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6129人。
二、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初中“学区一体、划片招生”的原则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统计数据,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采取划片、分配或指定的方式安排入学。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1.2021年5月3「日前,户籍在XX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2021年5月31日前,在XX区购买商品住宅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购房人为应入学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占比100%,且实际入住;
3.具有XX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暂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年龄条件
小学:招收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2—
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以户口簿信息为准。已年满7周岁的未入学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镇人民政府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延缓入学申请,也可提供幼儿园就读的证明。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校外适龄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书面提出缓学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三)学籍要求
小学: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小学新生招生宛围。
初中:凡已取得初中及以上学籍的,不属于初中新生招生范围。
四、招生办法
(一)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主城区是指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所辖范围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内区域(下同)。
1.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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