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提升发展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东北、XX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以培育壮大全市中小微企业为目标,坚持创新思维、富于激情、敢于担当,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体系,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效,为我市经济转型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中小微企业便利化准入环境。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畅通退出渠道,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
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积极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认证,全网通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共享复用。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理顺“证”“照”关系,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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