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机关 创建模范机关
浙江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清廉机关的目标任务。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模范机关创建,书写新时代浙江机关党建工作新篇章。
勇立潮头敢担当。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突出政治性、全局性、创造性,注重抓方向、抓重点、抓基础,构建“理论武装大学习、基层组织大提升、作风效能大行动、党建责任大落实”工作组合拳,努力打造“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争当先锋表率”的浙江机关党建特色路子和工作品牌。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新使命,直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紧盯“两个维护”政治意识不够、管党治党狠劲不足、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关键问题,强化敢抓敢管的政治担当,克难攻坚,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靠前谋划、主动作为、及时响应、全力保障,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各级机关一个声音贯到底,切实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把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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