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赛事应急预案范文(1)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3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xx市人民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在xx市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5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30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领导和决策
在xx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与新闻传播部门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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