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范公务接待经验交流材料
为从根本上杜绝公款吃喝之风,从制度上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以来,区推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区纪委会同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控减招待费用支出的几项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招商引资和工作上,压缩降低招待费用,从而有效堵塞了公务接待中的漏洞。
按照“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工作需要,有利于廉政建设,有利于厉行节约”的原则,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推进:
(一)统一政策,确保公务接待规范有序
统一政策就是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垂管单位和企业除外)全部纳入规范范围,按统一政策执行,即统一实行公务接待项目,统一接待标准,实行具体接待定额管理制度。
一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二是区内各乡镇、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
三是除在外地招商等特殊情况外,来客接待均在食堂安排。没有食堂的单位或部门确立2至3个定点饭店,杜绝多头接待和随意接待现象的发生。
四是对接待的来客要求登记到单位、具体人员和陪客人员姓名,并不定期进行抽查记录情况,有效杜绝“假接待”现象。
五是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
六是文明接待,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合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七是各单位公务招待费用一律当场支付现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赊欠、拖欠或签单。八是公务接待一般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确需赠送礼品的,以本地土特产为主,不得赠送高档贵重礼品。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