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刚才,县民政局局长X同志传达了《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履行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一批”职责的主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事关困难群众冷暖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的重要举措,在新时期具有重要意义。将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优化简化了审核审批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能够有效提高社会救助的效率和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让社会救助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高效便捷,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一要优化简化流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的各项承接工作。在申请人提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时,经申请人授权后,先行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告知书。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2个环节,审批结果由乡镇(街道、开发区)直接在申请人所在自然村进行公示。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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