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七一”前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关护机制,让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关怀和温暖,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重点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下岗党员职工和生产工作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每个乡XX(街道)至少要各慰问一名“进访惠聚”大走访联络员和驻村扶贫工作干部(含省、市、县三级选派)。同时,要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做好对贡献较大的老村干、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和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的慰问工作。
二、慰问时间
“七一”前后。
三、慰问经费
我市从党费中配套14.4万元,分别拨付到各乡XX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用于“七一”前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各单位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开展慰问,如需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套经费,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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