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
今天,给大家上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其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其二是为了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其三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保持和支持干事创业;同时也是立足教育预防,与大家作个思想交流,给大家作个谈心提醒,咬咬耳朵、拉拉袖子。前几天,我们纪委三人参加了管局纪委在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新理论以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理、执纪审查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学习后收获颇多。经请示场长、书记结合学习心得给大家上一天廉政党课,专业内容我就不给大家讲了,重点结合咱们**单位实际,给大家讲讲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讲课的内容围绕两方面的问题展开:
第一个问题: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
腐败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社会腐败、权力腐败和行业腐败等。不同层次的腐败具有不同的特点,权力腐败是以权谋私、买官、卖宫、权钱交易、以权代法;行业腐败是以职业优势为非法谋私的手段,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贪占公共财物等;社会腐败是消费行为的扭曲和人际关系的恶化,如黄、赌、毒等。这都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人们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我们社会生活中的腐败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就会积重难返,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经济建设,而且还会加深社会矛盾的积累, 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久而久之,将逐步蚕食并摧毁人们心中的法律和道德长城,法律和道德长城一旦垮塌,就会在某一特定时期,在特定思潮的引导下突然释放,从而贻害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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