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三个规定宣讲稿:落实好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防火墙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行相关内容宣讲。
一、三个规定是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总书记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20XX年8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20XX年4月又编制《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这是对“三个规定”的进一步深化落实,更是显现出检察机关要成为落实“三个规定”最坚定的执行者的决心和担当。近日,中政委、中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提出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十条工作举措。
二、三个规定出台的重要性。
三个规定的出台,从国家层面来看,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落实到实处,有利于更好地提高中国形象,有利于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从工作面来看,有利于推动司法工作的阳光化开展,有利于减少人情、权力对司法工作的具体干预。有利于司法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减少工作阻力。同时,有利于促进他们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提高办案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从社会层面看,可以极大地改善部分群众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看法,有利于塑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三个规定出台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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