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1)
为持续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用好、学好、坚持好,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经研究,从7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学习强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
二、活动时间
从20XX年7月开始
三、主办单位
区党群工作部、区总工会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发动。
各党委、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踊跃下载安装“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利用平台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明确评选内容和评选标准。
(1)“学习强国”先进党支部:对率先完成学员人数、参与度、人均日积分高的党支部,由各党委推荐申报,颁发“学习强国”先进党支部锦旗。
(2)“学习强国”进步党支部:在学员人数、参与度、人均日积分等有明显提高的党支部,由各党委推荐申报,颁发“学习强国”进步党支部锦旗。
(3)“学习达人”:个人学习积分在其所在学习组织中居于前列的学员,由各党委推荐申报为“学习达人”,颁发荣誉证书和书卡(100元)。
(4)“学习进步之星”:新注册“学习强国”并加入学习组织的学员,其学习积分与上月相比有明显提高,由各党委推荐申报为“学习强国”进步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书卡(100元)。
(5)“学习强国”优秀供稿员:供稿员提供优质稿件、图片和视频,被山东省“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后,每篇稿件可获现金奖励200元;供稿员提供有效线索、初稿,经区级“学习强国”供稿员或者媒体记者加工成稿后被山东省“学习强国”平台采用的,每条线索奖励现金50元。每人每天提供的稿件和线索数量不限。
3、精心组织推荐。评选活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委为推荐申报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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