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和国家、省、市驻x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国有企业: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和要求,结合x县实际,现将我县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主要活动
(一)加强系统内民法典学习。
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贯穿全年,每季度安排部分学法内容。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通过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知识竞赛、民法典知识考查测试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所属干部群众学习,并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营造全员学法的良好氛围。(参加方式: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手机右下方子菜单“齐参与”中找到“民法典有奖竞答”进入答题页面答题)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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