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
警示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坚持标本兼治、发挥惩治治本功能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纪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实现警示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现就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突出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既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也要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并延伸到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实现警示教育的全覆盖。
坚持强化纪律意识与修炼党性、提高觉悟相结合。既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明底线、知敬畏,也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养正气、固根本。
坚持创新形式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既要不断丰富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也要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形成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
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既要运用违纪违法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也要发挥先进典型的感召引导作用。
二、丰富教育内容
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六项纪律”,重点利用和深刻剖析本地区本部门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问责等典型案例和问题,以案明纪,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和教育。
(一)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教育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