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强调指出,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一要求,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赋予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新的内涵,对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任务。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性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要成果,它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著标志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突出特点是国家治理队伍普遍具有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其目的就是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使党员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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