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通知的解读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通知》强调,要聚焦聚力重点任务,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
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着力保障基层民生需求办实事,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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