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xx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受咱们公司党委邀请,来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其实也谈不上专题辅导,我今天主要与大家交流一下我对《条例》的一些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保障,这是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和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内在要求,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融合现代企业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党组织关系的必备前提。众所众知,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这一物质保障作用、依靠国有企业这一支柱力量推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飞跃的重要经验总结。而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一以贯之于国有企业始终。下面我谈谈五点意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总体布局。近期印发的《条例》就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还特别对新时代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目标,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的领导作用,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为实现国有企业现代治理进行了制度构建和体制构筑。这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显著特色和鲜明标志,本质上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地位作用上,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贯彻和实施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制度程序,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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