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调防结合,以防为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两类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规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问题发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当中,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多渠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1、一般矛盾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灵活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乡镇(街道)、大事不出市”。
2、重点矛盾纠纷。把各类涉民营企业、涉退役军人和信访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对家庭暴力、权属纠纷等调解难度大、报复行为发生率较高的民间矛盾,要加大化解力度,并定期跟踪回访,做好心理疏导,真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3、涉疫情矛盾纠纷。要聚焦受疫情影响严重、矛盾风险突出的地区、人群,对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化解在一线。
4、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加大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消费纠纷的化解力度。
5、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统筹律师、公证、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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