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有机衔接,根据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要求,通过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推动相关案件(线索)查深查透,确保核查结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对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和中央督导组、省督导组交办线索中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进行倒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梳理
1.从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督办案件和中央督导组、省督导组交办线索中梳理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以及久侦(查)未结的案件(线索)。(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月xx日前)
2.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梳理“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案件。(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月xx日前)
3.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线索中梳理3人以上或3次以上反复举报同一对象的查否线索。(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月xx日前)
(二)逐案倒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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