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组2021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1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党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财政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根本,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履职,统筹领导,力促主体责任刚性落地。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践行“四个亲自”,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每季度在党组会上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二是强化班子成员队伍建设。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了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党组会、全局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上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培训,X年开展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等X余次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班子和队伍的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岗权对应、岗人相符”的原则,局党组班子、班子成员、科室及个人均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制定了《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表》,细化防控措施,做到教育在先、提醒在先、预防在先,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政治引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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