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县委要求,根据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和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处置工作规定明确的任务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对教育整顿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政治监督,确保教育整顿达到预期目的,为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截止到5月底,全县已有xx名政法干警向县纪委投案,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xx人,处理处分违纪违法干警xx人,其中,第一种形态xx人,占xx%;第二种形态xx人,占xx%;第三种、四种形态xx人,占xx%;留置xx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县纪委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了配合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做好与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主动对接、主动协调、主动汇报和沟通联系,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与县教育整顿办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全县教育整顿办移交线索处置、查办等情况建立台账,进行督办、汇总、分析、上报。
(二)强化担当,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各职能部室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强化担当、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高效运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明确专人负责,以工作的有效衔接、高效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三)把握政策,精准监督。按照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印发的关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施意见明确的基本原则,适用时间范围及对象,自查被查情形的界定,以及政策的把握和处置流程等,在问题线索处置、核实、审查调查过程中,精准把握政治性、政策性,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考虑事实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思想态度等因素,体现宽严相济,宜宽则宽、当严则严,体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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