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届末考核和换届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镇换届工作的规定,拟定于2021年6月上旬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届末考核和换届考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考核考察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考核考察时间
2021年6月日-日。
二、考核考察组组成及任务
县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考核考察组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届末考核和全额定向推荐考察。考核考察组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共分11个考核考察组。如乡镇在换届期间有新的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考察任务,不再组建新的考察组,由此次组建的考核考察组完成考察任务。
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
主要考核完成届内工作目标任务情况,重点考核党的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包括组织工作、统战工作、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治维稳工作、信访工作、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基层治理、村社治理、依法治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民生工作、禁毒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违法建设防治查处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法治建设、水污染防治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
(二)领导干部
1.正职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政治素质、民主作风、统筹协调、担当作为、工作成效、廉洁自律、公众形象、法治建设等情况,侧重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2.副职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勤奋敬业、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公众形象、法治建设等情况,侧重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考察的主要方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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