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经验材料
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提升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摘帽”的可持续性,我县以农村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为抓手,围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项目建设,盘活村集体资产,拓宽发展渠道,多途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更加强劲、更可持续。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是个比较典型的山区县,以山为主,下辖19镇17乡361个行政村,人口87万(其中农业人口79万),村级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电站收益和村级资产经营,村集体经济形式单一。
二、主要做法
面对农业人口众多,农业农村经济体量低、形式单一,发展模式相对落后的县情,修水县以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点,树立产业发展典范,持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强化组织保障,优化激励奖惩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级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一个乡镇,县直各部门实行产业包村帮扶一村或多村,加强对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与指导,营造集体经济发展良好氛围;各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机构,结合自身乡镇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组织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二是强化督导推进。县委组织部联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分片区对各乡镇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照“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工作法进行督导,并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至相关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乡镇,以整改促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三是优化激励奖惩机制。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选拔为乡镇科级干部、选聘为乡镇事业编制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优化队伍建设,提升引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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