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防御洪涝台风干旱灾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校园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各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落实好防汛抗旱工作机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析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风险,梳理完善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及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把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做实。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
各地各校防汛抗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确保组织到位、人员落实、防止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等造成的责任脱节。要在属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密切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工作联系,在灾情预警、应急避险、抢险救援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关注学校设施和地质变化征兆,提高学校防汛预警和抗灾救灾能力,确保校园安全。
(二)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地各校要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三年行动”专项方案要求,重点检查防汛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校舍、在建工程、校园内河流水塘和排水设施、低洼易涝点等的排查,同时对学校周边的危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处置,并及时向师生警示。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及时整改到位。
(三)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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