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2021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总结汇报
2021年上半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
一、2021年上半年履职情况
(一)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内容履职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列入县委常委会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定期听取汇报,上半年先后××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次“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善体系,夯实制度基础。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提醒等日常推进制度;研究出台主体责任评议办法,通过县委常委会每季度评议、述责述廉测评、县委委员测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4种形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出台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责任,确保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三是强化督导,持续传导压力。强化督导调研,2021上半年我先后××次开展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及时纠偏纠错,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组织县委主体责任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导,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中。四是严肃问责,提高工作效能。在严格落实市委“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出台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先后对××名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主体责任约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步追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树立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结合个人工作体会,撰写的署名文章《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在实处》在省委《调查研究》头条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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