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局关于上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
为切实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XX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任务风解表〉的通知》(X依法治县办发〔20XX〕6号)精神,对我局对照任务风解表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于20XX年2月2日印发了《XX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编办印发了《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整合住建、工商、环保、食药、水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设立了办公室、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园林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X个内设机构。核定人数X人(局机关XX人),实有人员X人(局机关X人),聘用协管人员XX(局机关XX人)。
县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乡镇综合执法所的通知》,在乡镇设立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机构,在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牌子,名称统一为“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xx乡镇综合执法所”,各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履职开展工作。
(二)权责事项划转情况。
依据原有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的修正和此次权责清单的划转,我局按照文件精神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的修正和清理。本次清理处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权责清单事项共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其中X项暂未划转移交),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4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XX部。其中本次移交权责事项XX项,其中行政处罚XX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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