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最新要求,我就全县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会儿,***还要针对这几项工作作讲话、提要求,请大家切实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河湖长制方面
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覆盖县乡村的三级河湖长制,全面加强了河湖综合治理,逐步实现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但从全市通报的最新情况和县河长办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我县在推行河湖长制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各乡镇、村级巡河制度不健全,日常巡河流于形式,要么发现不了问题,要么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
二是部分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弃,部分河道保护范围内存在乱搭乱建、私打经营性水井等问题,河道堵塞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部分河湖、淤地坝超期运行,除险加固不到位,安全度汛的风险隐患比较大。
下一步,我们要围绕以上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夯实工作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是县水利局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尽快拟定全县河湖长制人员调整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下发执行;各乡镇也要尽快调整本辖区的乡级和村级河湖长。二是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行河长责任,严格按照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一次、乡镇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半月一次的巡河的要求,开展巡河工作;要建立巡河台账,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县河长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省市明确要求,要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当前,我们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对本辖区的重点河湖、水库、沟道开展常态化的排查检查,对发现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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