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参考资料汇编
目 录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 2 -
入党申请书 - 13 -
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 14 -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 15 -
培 养 考 察 表 - 15 -
函调证明材料信 - 25 -
调 查 提 纲- 26 -
证明 - 27 -
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28 -
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 31 -
转正申请书- 32 -
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33 -
关于延长×××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 34 -
关于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 35 -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 - 36 -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9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入党
1、本人书面申请。年满十八岁,且符合党章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条件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须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人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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