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检察院“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实施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促进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政法委决定,在我院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今天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是我院落实中央精神,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推动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大举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在党政机关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中组部、人社部也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原则上都应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些都是我院这次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的重要政策依据。我们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机制,进一步开阔选人用人视野,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强化政治责任感,以对事业、对他人、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到“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工作中来,坚决摒弃“凭关系、凭印象、凭经验”的“封闭式”选人用人方式,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检察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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