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局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全面推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对象
XXX局全体正式党员。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局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体表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批准同意后,可以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考核内容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采取百分制,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基础积分80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20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实际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一)基础积分(80分)。
主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明确要求、筑牢底线。实行扣分制,未完成一项扣去相应分数。
1、对党忠诚老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活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组织安排、绝对执行组织决议,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妄加议论,不搞团团伙伙,始终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敢于担当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方面无不良反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团结协作,服从大局,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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