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公司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X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这一重要要求,必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深入探究公司治理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做法和建议,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范引导作用和价值导向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X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X年至X年上半年该院审理的公司类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股权转让为第一大案由。X中院成立于X年X月X日,同年X月X日起正式受理案件,辖区包括X区六区。其中,X区是X的经济强区、CBD所在地。辖区内活跃的经济主体为该院提供了大量公司类纠纷案件素材。
自X年X月至X年X月,该院共受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X件,其中X年受理X件,X年X件,X年X件,X年X件,X年X件,X年X件,X年X件,X年X件,X年上半年X件(见图一)。除X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案件数量略有下降外,案件数量均呈逐渐上涨趋势。同时,公司类纠纷案件类型多样,股权转让为第一大案由。自X年X月至X年X月,该院审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共X件,占公司类纠纷案件结案总数的X%;另外,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件均占比较大。
从公司人格取得至消灭,不同阶段案件特点不一。第一,在公司设立与股东出资方面,一是公司设立纠纷案件数量少、标的额小,公司未设立时发起人因设立协议产生的矛盾较多;二是股东资格纠纷成因众多,包括股权代持、冒名登记、股权转让、出资、国企和集体企业改制等;X是股东出资纠纷诉争成因集中于股东未按期足额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转出出资欠缺正当理由。第二,在公司经营与公司治理方面,一是公司决议未彰显意思自治,程序事宜引发效力纷争;二是股东知情权纠纷逐年增长,小股东起诉行权较多,行使方式范围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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