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走在前列(农办副主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要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努力方向,也对做好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并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我们要自觉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XX“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迈出推动共同富裕走在前列的坚实步伐。
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始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创造人民期盼的幸福生活。1955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首次谈到共同富裕,提出实行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全面阐释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业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还在农业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更是在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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