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市发改委调研报告
基本公共服务是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健康发展,助推“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市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基本民生,必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使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逐步实现全体公民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情况
(一)基本育幼服务得到保障。适龄儿童疫苗接种实现全覆盖。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逐步提高。全市新生儿访视率达99.4%,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3.29%。全市早孕建册率97.8%,产后访视率达99.03%。托育机构建设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目前备案审核材料待完善9家,备案通过12家。市二幼被省卫健委确定为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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