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自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带领全镇党员干部,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担当精神等方面深挖根源、查摆问题,并逐一剖析了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基本情况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自1992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能够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不向组织讨价还价;能够廉洁自律,严格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生活简朴,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但通过对照检查,在“以身作则”,约束自己的同时,有时忽略对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管理,对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信仰缺失等现象未能及时批评制止。工作中有时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习惯于常规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集体决策时存在“先入为主”现象,未能集思广益,让各种意见都发表出来,各种方案都提出来,存在一定“特权”思想。
(二)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要求,基本能做到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广开言路、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能够精简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杜绝会议交流兼旅游现象,及时清理用车和压缩办公面积,厉行勤俭办一切事务,不吃大餐,不馈赠土特产等。但在《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前,存在出行乘坐大排量越野车、使用办公室超标等现象,由此滋生了享受、享乐思想,这种心理尚未完全消除。
(三)“七个明示”和“两个承诺情况”。
个人现有住房一套,是2013年卖了原有住房后购买的商品房。按规定规范使用办公用房。局机关公车完全按照正常申报审批程序进行购置,并按管理制度进行安排使用。人情消费、职务消费及“三公”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等要求执行,妻子在县教体局工作,儿子读高中,均没有其他从业行为。同时郑重承诺:不出入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私人会所会员卡、高档消费场所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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