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中旬,县人大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XX年至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审查批准逮捕4人,不予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0人,审查提起公诉5人,不起诉5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
1、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对于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涉罪未成年人,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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