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写作的几个问题
一、公文及公文写作特点
(一)什么是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明确,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简单和宽泛地讲,公文就是公务活动中需要以文字和书面形式记录和运转并发挥应有作用的文稿。
(二)公文的种类。
现行的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目前机关内部办公常用的有6种:意见、通知、报告、请示、函、纪要。除了规范的文种以外,机关经常遇到的公文还有:情况报告、工作总结、领导讲话、会议发言、工作汇报、典型材料、调研报告、工作素材、会议须知、活动方案、接待安排、内部通知、述职报告、个人总结、规章制度等。无论是规范性公文还是内部文稿,都有一定的写作技巧和要求。
(三)公文的特点。
1.广泛性,基本涉及每项工作、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位工作人员;2.规范性,有明确的格式和起草、管理要求,有专门的部门和单位负责管理;3.作用性,每篇公文都会起到特定的效力,有的还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4.时效性,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作用,过早或过迟都有可能影响效力;5.思想性,体现一个单位、群体和个人的执政理念、思想水平、思维方式、办事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简单地说就是:想明白,搞清楚,写准确,求简练。
二、公文的十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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