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胜利成果,持续深化重点污染源减排,根据《XX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
1.依法依规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积极从气源供应、管输、降低天然气价格等环节,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我县城市建成区和天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和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炉窑分级管控。推动辖区内的《2021年XX市工业炉窑级别管控基础清单》中的C级企业升级改造和达标排放,通过加强执法检查,严把B级企业准入条件,确保2021年12月底前所有C级企业须通过整治改造升级为B级企业。推动砖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于12月底前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依法加强对未进行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砖厂监管工作,将其纳为每年监督性监测、双随机、相关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3.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检查专项行动。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加强对治理设施的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二)加快建设城市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4.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县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新增或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或节能汽车)比例达到60%,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机关事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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