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卫政法发【2020】1号)和《XX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2020】77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服务质量、数量、三好一满意工作、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和医德医风工作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家庭医生签约、建档立卡、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为我院全部工作人员(含在职在编、临聘人员),村卫生室及村医绩效考核由所辖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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