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宣讲稿范文(检察官)
我叫xx,来自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在刚刚过去的“七一”,我有幸在天安门广场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感觉振奋人心。总书记的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了86次,我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理念,而是可感知、可触碰的现实。联系工作实际,我们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也应当站在人民立场,站在当事人角度想一想:案件处理是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这也让我想到20年前,有位退休教师对我说的一句话。正是这句话,让我学会从公诉席上走下来,站在被害人,甚至是被告人的立场去思考他们的诉求。后来我用一个词来总结这种感受——“如我在诉”,我是公诉人,我又不只是公诉人。作为检察官,我不仅要考虑追诉犯罪者,还要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
20年前,我刚从事公诉工作不久,这位60多岁的退休教师来检察院要求监督立案。她说退休后的养老金都在股市中,不久前一天发现账户资金全部购买了垃圾股,损失7万多元。当时身旁的刘某忽然无故离开,有重大嫌疑。因为认定刘某犯罪一没证据,二不好定性,公安机关一直没立案,她就持续上访、控告。我跟她解释疑罪从无的概念,她红着眼圈反问我:“我不懂你说的什么。但我在讲台上站了一辈子,退休后连棺材本都没了。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老教师走后,这句话反复萦绕在我的耳边。我之前更多只考虑自己办案的风险等现实问题,而没有回到原点去考虑当事人的利益,更没有考虑到司法结论对社会公众的影响。
观念一变思路新。既然没有直接证据,我就用排除法认定。因为事实与法律的争议,这个案件2005年才作出有罪判决,历时近4年。期间周折,可想而知。
案件判决后已经快过春节了,那天天气很好,窗外的阳光洒在办公室的地上,王老师特意带了一盒怡口莲过来。我推辞再三,最终拿了一颗,很甜。
这件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成了我的检察初心——办案对我们而言是工作,对当事人来说,是自由、权利、人生甚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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