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司法局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21年是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按照《XX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榆创文发〔2021〕1号)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结合人事变动,调整充实XX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健全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提高创建知晓率。落实创建经费,改善办公环境、完善软件资料和优化服务环境,保证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创文意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中共XX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单位年度学习安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宪法法律纳入学习计划,突出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权威读本的学习。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排》,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主动利用司法行政网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引导。
三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以及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范等教育,确保全年无重大不文明事件发生,干部职工创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均达95%以上。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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