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方案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建党思想和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保证战斗堡垒作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党支部成员们协调关系和平衡利益的需要。为全面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坚决贯彻“两个维护”。
严格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自觉坚持集体领导。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有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决定。
(三)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
党组织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召开正式会议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效表决,不得以文件圈阅、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来代替,不能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不能随意简化或者变通决策程序。
(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干部的意志和愿望,为实行正确集中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五)切实提高决策水平。
党政联席议事决策,必须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深入调研论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酝酿讨论,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决策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以及体制机制改革、规划编制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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