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关于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工作报告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其中,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期,xxxx自治区纪委监委围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有效路径进行了调研。在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上狠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xxxx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坚持明责知责,夯实贯通联动制度基础。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健全落实专题报告、述职述廉、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社会评价体系、廉政约谈、检查考核、专项巡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措施,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年度任务安排,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责、述责、考责、追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