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1 -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 6 -
XX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制度 - 10 -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 12 -
XX市人民法院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制度 - 15 -
XX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不允许插手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制度 - 24 -
XX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总)制度 - 28 -
XX市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制度- 47 -
XX市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制度 - 50 -
XX市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制度- 61 -
XX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 - 68 -
XX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71 -
XX市人民法院资金管理和项目审批暂行规定 - 73 -
XX市人民法院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 77 -
XX市人民法院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82 -
XX市人民法院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 89 -
XX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91 -
XX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电子签章使用暂行规定 - 99 -
XX市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制度 - 108 -
XX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 110 -
XX市人民法院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 113 -
XX市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 114 -
员额法官惩戒机制- 119 -
XX市人民法院“一案双查”制度 - 123 -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党组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党的群众路线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白城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求真务实开展工作,增强党组工作的原则性和针对性。
3、依法合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把重大事项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确保执行不走偏、贯彻不走样。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