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校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将其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为深入做好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2021〕203号)精神,自2021年8月始,在我校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现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自查工作目标
我校在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活动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教育方针权威性指导性地位和作用,我校自觉对标对表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时代特征和宗旨方向,把牢政治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清理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力争持续提升办学治校、教书育人质量和水平。
二、自查工作任务
(一)我校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纳入我校党支部学习、组织生活和教师培训研讨等情况,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师生员工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
(二)对照党的教育方针检视办学理念,进一步总结凝练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校训校风,不断坚定正确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三)着眼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梳理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的情况,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齐开足,相关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到位,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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