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下面,我就近期学习《条例》的收获感悟和思考与同志们作一交流。
贯彻条例,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理论上的成熟基于学习上的提高。组织部长处于为党和政府选拔人才、合理配置人才的关键位置,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正如xx部长所讲:“对党忠诚、为民负责是做好组织部长的出发点”。要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前提和基础,抓住转变学风这个前提,夯实学懂弄通这个基础,遂行学以致用这个目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领学、互学、促学,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学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学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坚定自信,学出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使命担当,学出善思善谋、善作善成的能力水平。
选贤任能,必须做到坚持原则。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的总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干部工作的着力重点。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把坚持原则作为组织部长的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理之基,既要有一心为公之品,有察人识人之能,更要有唯才是举之度,乐当优秀干部的“引路人”。
要保持一心为公的“赤心”。要严格按照事业需要选人、按照干部标准选人、按照规定程序选人,实事求是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只有坚持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选人用人,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实绩明显、群众好评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树立以德修身、以德服人、以德领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公信度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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