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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领导干部不允许插手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局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津贴补贴和资金发放管理制度
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行风建设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中共XX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医疗保障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的领导,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作决策、管干部。
(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尊重客观规律,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注重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议事决策事项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决议、文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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