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日常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X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争优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等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分类管理、量化计分、周期考核、奖优罚劣、民主公开等基本原则。
三、范围对象
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所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
根据农村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党员划分为、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党员为类;在本村辖区内生活,无固定工作岗位,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户籍地在本村,在本村外工作或生活的党员为C类;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部分能力但能表达本人意愿的党员为D类。
四、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履职积分、激励积分、违规扣分等四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
主要按照《党章》规定,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会、主题党日、远程教育学习和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廉洁自律规定等。
(二)履职积分
主要根据当前农村社会治理的要求,考核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努力。具体包括带头参与重点工作、参加每月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高效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
(三)激励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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