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基本知识(1)
一、政协提案的性质与作用
(一)政协提案的性质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界别小组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办理的正式意见和建议。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协商制度铁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协助党和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人士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政协提案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具有严肃性;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具有科学性;需有可操作的具体建议,具有可行性。
(二)政协提案的作用
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全局性都很强的工作。通过提案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提案的内容,既有对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的意见和建议,也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的呼吁,其中蕴含着大量社情民意,不仅为党政部门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有利于领导层了解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政协提案因其同时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性质,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前全国政协领导人讲到:“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把提案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同时,提案又是政协工作中对承办单位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一项工作。凡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交付承办单位后,承办单位必须认真办理,并就办理情况答复提案者;提案者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三)提案工作的方针及特点
方针:提案工作实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
特点:政协提案主要有:规范性;广泛性;经常性;连续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等六种特性。
规范性是指政协提案应基本具备论点、论据、建议三部分。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