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登记表(机关注释版)
姓名 性别 学历 党(工)委 支部
序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
时 间
1
表内
出生时间 必须年满18周岁
2
表内
到本单位时间 不能出现异地发展现象(满一年)
3
1
入党申请书 必须手写
4
2
党组织派人谈话记录复印件(一个月内)
5
3
个人自传 确定为积极分子前一周内 手写
6
4
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7
表内
群团组织(或党小组)推优意见(2021年起,使用党员联名推优需经由5名党员以上签名推荐)
8
5
积极分子民主评议表(需10人以上的评议方为有效)
9
6
确定为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议记录复印件
10
7
(第一次)支委会研究确定为积极分子记录复印件
11
表内
(第一次)支委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意见
12
8
确定为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复印件(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以支委会通过时间为准)
13
9
上级党委同意积极分子的批复(20XX年起增加此项)
确定为发展对象有关材料
时 间
14
10
思想汇报份数及时间(每半年一次)
15
11
发展对象民主评议表(需10人以上的评议方为有效)
16
12
确定为发展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议记录复印件(建议确定积极分子后满1年再进行意见征求)
17
13
征求计生、综治、纪检部门意见表(政审材料有效期为1年,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召开时时间超过1年需重新开具)
18
14
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自2021年起,个人征信证明更改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由支部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后经由盖章确认)
19
15
确定发展对象公示表 公示7天或5个工作日以上
20
表内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建议积极分子满1年后再进行党内外征求)
21
16
(第二次)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记录复印件
22
表内
(第二次)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意见
23
17
确定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复印件
2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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